媒體的道歉規則
  野島剛
  由於對從軍慰安婦的問題進行了誤報,朝日新聞最近陷入了嚴重的困境。暫且不提那些對於中國讀者來說並不重要的事件細節,我認為朝日新聞最大的失敗之處在於,我的領導並沒有充分理解“道歉”這一行為的真正含義。
  報紙能做的永遠都是一種“中途報告”,這是它的宿命。如果報社都要等到有了最終的結果才進行報道,那麼便失去了自身的意義。報道目前正在發生的事情,這才是新聞記者的工作與報紙的作用。
  一名美國媒體人物曾經說過:“所謂報紙,就是在每天書寫歷史初稿的東西。”這一定稱得上是句名言。
  20年以來,我一直都在進行新聞報道,其間也出過很多次錯誤。我會努力讓自己不出錯,但僅憑著有限的採訪時間和情報來源,是不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百分之百地準確描寫出變幻莫測的時局的。我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而這份努力也是支撐記者每日工作的倫理道德。為了做到這一點,很多記者都會工作到深夜,有時導致在家庭方面和妻子與孩子的關係逐漸惡化。
  但是,無論怎樣註意和留心,報道中的錯誤都是無法避免的。這時就需要發出訂正通知。在某些情況下,還需要道歉。如果一個人錯誤地堅信自己完全沒錯,那麼就會在是否應該道歉的問題上猶豫起來。最終,往往會錯過最佳的時機,致使事態進一步惡化。本次事件中的朝日新聞社就犯了這種“毛病”。
  人們在承認錯誤、向人道歉時,需要端正坐相,低頭認罪。但是,朝日新聞在慰安婦問題誤報事件中,並沒有發表“向大家深表歉意”的聲明,僅僅是表示“報道有誤,予以撤銷”。後來,朝日新聞受到了來自社會的強烈批判。對於普通民眾來說,這種不願道歉的態度應該是最令人反感的部分。
  報社的經營者肯定也無法釋懷,想不通活在當下的自己為什麼要為30年前的慰安婦報道致歉。殊不知,既然問題是在現在發生的,那麼淡定的道歉就是經營者的責任,是一種我們的游戲規則。
  在報道生涯中,我也犯過幾次嚴重的錯誤,曾一度受到了“警告”的處分。這個記錄將會伴隨我走完一生。我提這些絕不是想要自吹自擂,只是想澄清:其實這個錯誤是因為一名部下提供給我的信息不正確而造成的。但我並沒有向上司報告這件事,而是選擇自己承擔處分。因為我認為,沒看出部下錯誤的責任還是在於自己。
  在自己犯了錯誤時,應該如何道歉———這是我在人生中經常會思考的一個問題。就像新聞報道無法避免錯誤一樣,人的一生也不可能不犯錯誤。這樣想來,如何進行道歉既是媒體需要關註的問題,也值得我們每個人在一生中進行深思。
(編輯: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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