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邵陽7月14日訊(通訊員 王蓓)“我同意離婚,這樣的結果對我來說也許是最好的解脫!”說完這句話,陳某長長地舒了口氣,選擇放手去迎接自己的新生活。7月14日,原告唐某與被告陳某在湖南省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和平結束了這段維持十二年的婚姻。
  原告唐某(妻)與被告陳某(夫)經人介紹相識,於2002年10月登記結婚。由於兩人戀愛相處的時間較短,婚後性格上的不合及觀念上的差異逐漸顯現,夫妻之間爭吵不斷。2006年8月,唐某在與陳某的一次爭吵後憤而離家,一走就是近八年,期間陳某雖找尋多次,均以無果告終。痴情的陳某仍苦苦地盼著唐某能回心轉意,回歸家庭,豈料卻等來了唐某要求離婚的一紙訴狀。陳某萬萬沒想到,夫妻二人時隔八年之後的見面竟會是在法庭之上。
  庭審中,陳某情緒幾度失控,原本對夫妻重歸舊好抱有的一絲幻想在妻子決絕的態度面前轟然坍塌。在法官的耐心引導下,陳某最終平復了心情,面對現實。庭審結束後,法官採取背靠背的調解方式分別做雙方的思想工作。意識到妻子的心意已決,無法再輓回,自己的苦苦執著只會換來無盡的痛苦,在法官的勸解和開導下,陳某最終選擇放手,在法院的主持下兩人達成調解協議。  (原標題:爭吵後妻子離家出走 丈夫守望八年等來離婚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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